学院团体参观校园管理规定(试行)
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1-06-11浏览次数:471

学院文件

徐工院发〔20217


学院团体参观校园管理规定(试行)


第一条 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、工作和生活秩序,规范校园参观活动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规定。

第二条 学校在保证正常的教学、科研、工作秩序的前提下,本着坚持开放、优化服务、保障秩序、科学管理的原则,对社会公众开放参观。

第三条 学校不接待任何带有商业性质的运营组织、机构或个人组织的参观活动,对履行正常手续来校参观的团体不收取费用。未办理审批手续的团体,学校不予接待。

第四条 校园参观时间为双休日、法定节假日及学校寒暑假期间每日8:00-11:30,14:00-17:30。确需在其他时间段参观的另行对接。如遇学校重要活动、极端天气、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不宜开放的情况,暂停校园参观。

第五条 校园参观实行网上预约方式。参观团体组织单位经与校内相关部门对接确认后,需提前3个工作日(不含参观当日)登录学院校长办公室网站:http://yb.xzit.edu.cn/,在“下载专区”专栏下载并填写《学院团体参观校园预约申请表》,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至校长办公室邮箱:yzbgs@xzit.edu.cn。校长办公室将按照有序参观原则对预约单位进行审批,审批结果将于准许参观日之前3天内以回复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申请单位。校外单位单日预约原则上人数不超过500人;如超过500人,需经分管安全工作校领导批准。

第六条 参观团体按学校相关规定进出校园,按照规划方案进行参观。校内参观须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,维护校园设施,爱护校园环境;不在校园内大声喧哗,不影响学校正常秩序,做到安全、文明、有序。

第七条 校外人员在校园参观期间的安全责任由申请单位负责。校内联系部门负责参观项目的联系沟通和组织引导。各参观项目的讲解须由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,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。

第八条 参观团体应遵守意识形态和政治安全管理相关规定,不得私拉条幅、张贴海报,不得进行宗教活动,并规范在校活动的宣传报道。校内联系部门应加强提醒督促,承担参观团体在校活动的意识形态安全责任,切实维护学校意识形态和政治安全。

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组织校园参观活动,对违反本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,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以相应处置。

第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
学院

2021517

学院院长办公室

2021519印发





附件1:学院团体参观校园预约申请表.docx附件2:学院团体参观校园预约审批反馈单.doc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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